北京丰台区通报3起干部违纪违法案

2016-11-29 06:26 北京青年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丰台区通报3起干部违纪违法案

丰台区纪委11月28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卢沟桥乡大瓦窑村原党总支书记、北京经纬诚信投资公司原董事长林来泉,党总支委员、总经理侯振国,党总支委员、财务经理侯德明违反议事规则案。2011年1月至10月,在地铁14号线拆迁工作中,林来泉与侯振国未经集体研究,即确定了对45户被拆迁对象的补偿事项并签订补偿协议,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7475.1万元。侯德明明知补偿事宜违反相关规定却未提出异议,仍同意拨付了补偿款。丰台区纪委分别给予林来泉、侯振国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侯德明警告处分。另外2起问题包括:丰台区环卫中心许朝军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案,丰台区纪委给予许朝军严重警告处分。右安门街道翠林一里社区非公联合党支部党员周本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丰台区纪委给予周本义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李泽伟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