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索赔 现实版盲井案开庭

2016-12-12 13:3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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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宁)  制造意外事件,冒充家属骗取抚恤金,这样一起像极了电影《盲井》情节的案件却真实发生在了北京顺义马坡镇某工地。男子马某某伙同他人合谋将陈某害死,并制造成意外死亡,找到工地方索要60万元赔偿款。因其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异常而被查出。

今天上午,马某某等5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三中院受审。被告人供述称,被害人被钢管击打多次致死。针对谁动手杀人,庭上几人互相“攀咬”。

案发 工友坠亡 一群“家属”索赔偿露马脚

2014年8月17日18时许,北京顺义区马坡镇一个工地内,一名32岁的男子陈某在做工时坠楼身亡,与其一同从事施工作业的男子马某某向工地提供了死者的相关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事故发生后,顺义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然而蹊跷的是,事发后不久,一群人来到涉事工地,自称陈某的家属,对工地负责方索要大笔赔偿款,但在辨认尸体等待过程中表情漠然,要钱态度急切。随后,工地方提出做亲缘鉴定的要求,这群人竟然集体连夜失踪,这一系列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工地方和警方的高度怀疑。

在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最终揭开了这起案件的真实情况,原来,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件。

指控 图财害命  多人合谋制造“盲井案”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介绍,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程某、曲某、吉乙,伙同吉丙和马某某(均另案处理)经合谋,决定制造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虚假安全生产事故,而后再冒充被害人家属索取死亡赔偿金。随后,程某根据事前分工,找到昌平区某地铁站附近一工地,准备伙同吉丙等人实施预谋,但因故放弃。

2014年7月26日,马某某、吉甲、程某、曲某、吉丙等人再次合谋,仍然由程某按照事前分工,承包了位于顺义区某地区东侧地块2工地的7号楼外墙勾缝工程,并将该工地作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吉甲根据马某某的指示,将男子陈某(殁年32岁)带至北京,由程某负责将马某某、吉甲和陈某三人安排至该工地7号楼13层实施高空作业,由马某某、吉甲伺机实施杀人。

2014年8月17日18时许,马某某、吉甲在施工过程中,手持铁管击打陈某的头部,随后二人又共同将其从7号楼13层抛至该楼2层平台,致使陈某死亡。经鉴定,陈某符合高空坠落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马某某、吉甲随即按照事前约定,谎称陈某之死系意外事故,伙同程某隐瞒了其真实身份,再由曲某伙同吉某等2人冒充被害人家属,向工地方索要60万元赔偿金,但在没有实际获得钱款的情况下潜逃。

2014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马某某、吉甲、程某、曲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起获涉案手机、铁管等作案工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等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吉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电影《盲井》剧情介绍

影片根据刘庆邦的小说《神木》改编,该小说曾荣获2002年老舍文学奖。题材来源于中国1998年三大特大矿洞诈骗杀人团伙案,郑吉宽团伙(致死110人),潘申宝团伙(致死28人),余贵银团伙(致死38人)。由李杨执导,王宝强、李易祥、王双宝等主演。

影片讲述了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害人赚钱,他们先是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然后将打工者害死在矿井下,并制造事故假象,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两人密谋杀死一个作为目标的小男孩的最后关头,因为其中一人的恻隐之心而反目成仇,自相残杀。小男孩却变成了领取两个杀人犯“抚恤金”的“亲属”。

庭审   现场内容被发至朋友圈  造成多次中断

今天上午,这起真实版的北京“盲井”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午9时30分左右,在法警的押解下,5名被告人走进法庭。由于他们属少数民族,法庭为其安排了一名彝族翻译。

庭上,因五名被告人的亲属坐在旁听席上,将庭审内容发送至朋友圈,违反了法庭纪律,致使庭审多次中断。稍后,其他被告人陆续退庭等待受审。此时,第一被告人马某某又向法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公诉机关认为,这是马某某想推卸责任、拖延时间的表现,建议法庭不予采纳。10分钟后,法庭表示经合议庭评议过后再做决定。至此,经过了1个多小时的时间,庭审的内容才进入正题。

供述   钢管击打被害人多次  被告人互相“攀咬”

庭上,马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认可,但供述中“吞吞吐吐”。

他交代,他和吉甲是同乡,吉甲主动找到他谈想去外地找一些工地“生意”,但具体什么生意却不告诉自己。

当时你心里隐约觉得是什么生意呢?公诉人向马某某询问时,马某某说,吉甲告诉他是工地砌墙缝的工程。

那你又是乘坐什么工具到的工地呢?公诉机关接着发出质疑,马某某小声说“坐飞机”。

去工地干活,却乘坐飞机,这样的成本难道不会太大吗?当公诉人质疑时,马某某也表示,确实有点多。

这中间,马某某多次表示,是吉甲让他去北京谈生意,但谈了几次没有谈妥,因此他找不着工地,去了山东。

“从山东回来以后,吉甲才告诉我是什么生意,吉甲说曲某和程某找到工地了,受害人陈某是吉甲带来的,我不知道是怎么找的,吉甲曾经在确认作案地点时跟我单独说过,在13层作案比较方便。”马某某坦言。

事发当天,他不敢下手,只在一旁抽烟,吉甲让他看,他也不敢看。吉甲手持钢管击打了被害人陈某多次,当时周围特别安静,他甚至能听到陈某微弱的呼吸声。后来,他才跟吉甲一起抬着将陈某从13层扔下去。

至于事后找谁冒充,马某某交代他并不清楚,但吉甲曾经在逃跑的过程中用过他哥哥的身份。但据第二被告人吉甲在庭上交代,陈某是马某某用钢管砸死的,听见被害人陈某发出一声噗的声音,之后他认为陈某已经死了,他并没有凑近去摸他的心跳,他就与马某某一起将被害人陈某从13层扔了下来。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对话被害人家属   老父亲只希望杀人者偿命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被害人陈某的姐姐和另一名亲属到庭参加今天上午的庭审,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陈某的姐姐早早来到法庭,在旁听席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数十家媒体围在她旁边。回忆起弟弟的过往,陈某的姐姐止不住地流泪。

“我已经有10年没见过他(弟弟)了,平时联系也很少,他是我最小的弟弟,非常乖巧听话,以前妈妈做完饭他都是主动帮忙去端。”

陈某的姐姐抽泣着说,他们的家在山村里,需要坐很长时间的大巴、出租车才能到火车站,然后再乘火车到北京。顺义刑警大队打电话到村里,他们才得知弟弟被害的消息,“老父亲现在希望他们(被告人)能够赔偿弟弟的命”。

据陈家代理律师陕西腾浩律师事务所郭能斌介绍,此次他们将向被告人提起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在内共计170余万元的赔偿。

郭能斌说,陈某非常孝顺,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此前一直在广东、深圳附近打工,家人并不知道他在北京打工。

郭能斌说,陈某的老父亲告诉律师,陈某出门打工有10年了,一般是在过年的时候回家,打工期间隔几个月就往家里寄钱,寄得不多,每次可能有个一二百块钱,对父母非常孝顺,都知道他在外打工不容易,又是最小,家里不靠他养着。

对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郭能斌介绍,并未与被告人有过正面接触,通过翻看此案卷宗得知,陈某与对方并没有深仇大恨,对方是看了一部叫《盲井》的电影,从中学习的犯罪手段。

相关新闻   北京并非首案  内蒙古等地也曾上演“盲井”案

法晚记者梳理发现,“盲井案”并非首次在北京上演,同时也在多地发生。

2007年6月和8月,来自河北承德的黄玉才、黄现忠、石雪松、张喜华(女)以煤窑高薪招工为名,将黄玉才57岁的妻兄佟某和54岁的表哥张某骗至房山区和门头沟区的两个小煤窑中杀害,在伪造矿难后,分别向煤窑老板张某和杨某敲诈勒索33万元和19万元。

2009年7月,他们以同样手法将张喜华38岁的丈夫韩某骗到位于房山区大安山乡西沟的一个小煤窑,用铁锤击打韩某头部致死。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黄玉才、黄现忠死刑,石雪松、张喜华无期徒刑。后市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年9月,男子余某将58岁的文某带至山西太原打工,与人合谋在打工时将文某制造成“意外死亡”,张某冒充死者女婿领取工伤抚恤金之时,身份被识破。2011年11月,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余某等人死刑至7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2016年5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杀人伪造矿难骗赔案”提起公诉。艾汪全、王付祥等74名嫌犯先后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再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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