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难治理 居民出门时要先看看天

2016-12-23 14:5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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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读者积极参与本报发起的“高空抛物”大讨论 或建言献策或提供线索

出单元门时,我们得快走几步  

昨天(22日),本报继续对“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疾展开讨论,报道了工体东路13号楼、宣武门西大街4号楼的高空抛物现象。一些读者纷纷打来电话,或提供线索,或建言献策。大家都认为,高空抛物已经成为城市里的一个普遍现象,虽然事小,但是危害很大,解决起来也有一定困难。只有大家重视起来,增强文明意识,才能防患于未然。

无奈

居民出门时要先看看天

朝阳区延静东里7号楼是一座27层的居民楼。居民王先生告诉本报记者,这里高空抛物的现象已经存在了七八年之久。“扔下来的有一次性餐盒、皮鞋、药瓶,还有罐头瓶。”王先生说,由于经常有人从高空随手丢垃圾,居民们已经习惯在出单元门时抬头看一看,没有危险时再快走几步。有一回,一个瓶子就在他面前几步远的地方摔得粉碎,把他吓得不轻。

王先生说,这么高的高度,扔的又有瓶子之类的重物,万一被砸中后果不堪设想。虽然还没发生过人被砸伤的事件,但是楼下停放的电瓶车、自行车都被砸过。“我的自行车车铃就被整个砸掉了,能怎么办呢?还不是自己再装一个新的?”

在发生了几起高空抛物砸车事件后,小区物业在7号楼的对面安装了摄像头。不过尽管有摄像头的“震慑”,高空抛物的现象依然存在。王先生说,居民们曾经找过居委会和物业,但一直确定不了是谁扔的。“我们也想报警,但是找不到是谁扔的,警察也没法抓人啊。”

居民们介绍,7号楼的高空抛物主要发生在楼东侧,楼下是一条便道,经常过人过车。“楼里还有很多老人和孩子,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必须得重视起来。”记者了解到,7号楼的电梯运行正常,并不存在上下楼困难的问题。居民们说,一般情况下,大家都是把垃圾放在门口,下楼时顺便带下去,楼里的高空抛物只是个别人在扔。但是,一旦发生一起砸人事件,问题就很严重了。王先生说,他感觉现在人们对高空抛物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这种现象值得警醒。“外地已经发生了高空抛物伤人的例子,这可不是小事。”

居民们呼吁,高空抛物是危险行为,没砸到人,就属于“未遂事件”。他们建议,居委会、物业应该在楼道里贴出警示,等真的砸伤人了就晚了。

难题

高清摄像头对准也没用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延静东里7号楼,刚走到楼下,便看到了一个镜头朝上的监控摄像头。“我们也很头疼,该想的办法都想了,但还是没什么用。”负责小区物业的北京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詹经理告诉记者,7号楼高空抛物的现象一直存在,他们在7号楼周围安装了多个高清监控摄像头,但实际效果却与当初设想的相去甚远。

首先是取证难。詹经理说,虽然摄像头都是“朝上看”,但是高空抛物的行为都比较隐蔽,窗户打开一条缝就直接往外扔,根本不探出头来。拍不到人,就没有确凿的证据。昨天下午,小区保洁员在打扫卫生时就差点被7号楼扔下的一袋垃圾砸中,保洁员本能地抬头一看,便看到是从19层的一个窗口扔下来的,但是当物业工作人员找上楼去时,这名住户却称自己不在家。詹经理也提到,高空抛物的速度都很快,高清摄像头的画面跟不上物体下落的速度。

有时,即使有了证据,住户不承认,物业也无可奈何。詹经理说,有一次,保洁员在高空抛下的一袋垃圾中发现一张药单,根据上面的名字,物业和居委会找到了这名住户。但是这名住户却否认是他扔的,反而称是有人陷害他。面对这样的情况,物业也很无奈。

詹经理带着记者来到7号楼的东南角,这里的几棵树虽然树叶已经掉光,但枝头上依旧“硕果累累”,挂着好几袋从高处扔下来的垃圾。透过外面的塑料袋,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着的一次性餐盒等垃圾。詹经理介绍,为了能刹住高空抛物的现象,他们甚至在对面的马路上安装了摄像头。甚至有一回,楼上扔下的垃圾还砸中一辆正在东四环辅路行驶的汽车,不过因为找不出肇事者,车主只好走保险。

詹经理说,为了防止高空抛物砸到人,他们甚至想在楼上挂防护网,但因为不现实而作罢。他希望街道办事处能通过公益广告或者宣传栏的方式进行教育,习惯高空抛物的住户看到后也许会回心转意。当然,这也许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本报记者 王琪鹏 文并摄 

讨论

记录

神马玩意儿在路上: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将违法者记入黑名单,让违法者知道后果很严重。

剑河风急:因为抓的难度大,所以一旦抓住就要重罚,比如可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这样才能起到威慑作用。如果仅仅停留在不讲道德显然无法吓住这些人。

幻想MM123:楼顶装探头,不然呢,当事人敢扔他就不会承认,即便承认他还是会扔,所以就锁定目标,惩罚他,一定要罚,要不然没有力度,没有力度久而久之就不了了之了,天大的法也没用,要执行到位。

大海:个人认为首先要营造一个好环境,如果小区很干净,很多人还是不太好意思往楼下扔东西的;其次对于造成人身伤害的高空坠物事件,警方应投入力量,找到真凶。首先坠物上应该保留扔东西者的指纹,另外根据受伤者的伤情也可大概推断出坠物高度。而警方侦查发生的费用应全部由肇事者承担,并加倍罚款,还需弥补受害者一切损失,并以故意伤害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高空扔东西的必须严惩,这是制止高空抛物的最有效手段。

(信息来自北京晚报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头条号)

刘义阳 整理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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