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设立专项补贴资金 鼓励社会传承保护非遗

2016-12-29 15:1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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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今后,石景山区每年将设立专项资金对非遗征集、整理、展示、研究、保护、传承等工作给予支持。据了解,除了面向本区非遗项目外,该专项资金还向区外非遗项目发出“招贤榜”,凡在石景山区落户的非遗保护、传承项目在符合一定条件后都可以获得该专项资金的支持。

今年3月,石景山区政府制定出台了《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先开展工作后进行资金支持的形式,依据传承保护工作成效,对可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和补贴金额进行了量化。支持范围包括开展非遗理论研究、资料抢救整理、编研及书籍出版,开展非遗讲座、研讨、论坛以及传承教学、辅导培训活动,创造性生产、开发、编创凸显石景山特色的非遗项目衍生品和文艺作品,新增区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等。申报单位要在每年年底前按照已经完成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申报书和证明材料,最终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说,该专项资金除了面向石景山区本土非遗项目外,也向辖区范围以外的非遗项目抛出橄榄枝,目的就是更好地推动全社会力量积极申报非遗代表性项目并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并借此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开展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显著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保护传承单位在本区成长壮大。

近年来,石景山区非遗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非遗整理普查和保护传承等工作,多层面整合区域内文化教育资源,广泛建立各类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吸引了以“燕京八绝”为代表的一批北京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在本区安家,其中“北京燕京八绝艺术馆”已成为展示我国传统文化最高端艺术品的重要窗口。依托城中村改造,扶持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挂牌非遗传承保护基地,探索实践政府、企业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新模式。

本次《办法》中更加明确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在石景山区有效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省)市级以上非本区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或传承单位,以及经非本区(省)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认定,在石景山区有效开展相应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社会单位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想了解政策文件具体内容和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请登录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栏中下载。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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