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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将与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2017-02-15 05:59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可入刑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日前出台。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供刑事诉讼使用。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市环境监察总队与新成立的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已经进行了有效的衔接配合,下一步,将与检察机关在打击污染环境类犯罪和公益诉讼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上月中旬,“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正式揭牌成立,“环保警察”就是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的环境保护支队。北青报记者获悉,环境保护支队满编一共50人,目前已经全部到位,警员均是市公安局各单位的精英,办案经验丰富。各区公安分局也将组建自己的队伍。环保警察除了配备基本的手铐、强光手电等“八大件”,今后还将根据打击环境领域犯罪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此外,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办法》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环境保护支队负责人裴旭东介绍,目前市环境监察总队已经和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建立起了衔接配合机制,加快推动工作对接合作,切实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仅春节假期结束后,双方就已经多次开展调研座谈。下一步,还将与检察机关在打击污染环境类犯罪和公益诉讼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另据了解,本市2月4日上午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15日将维持空气重度污染,预计16日中午前后,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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