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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7年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017-02-17 02:40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居民参保缴费上限提至9000元

每年的4月,都是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参保缴费的日子。1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自2017年起,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同时,为更大限度体现多缴多补多得原则,2017年又新增设两个缴费补贴档次,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50元。据悉,2017年4月1日至12月10日,符合条件的本市城乡居民都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了解,针对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实际,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合理缴费,最大限度实现养老待遇的储备积累,市人力社保局此次明确从2017年起,将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实际上,从2014年实施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此次是对缴费标准的首次上调。

同时,今年,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得以更加完善,增加了缴费标准补贴层次,将以往的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及补贴额度增加至四个。从2017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分为四个档次,每人每年补贴从60元至150元不等。

按照规定,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贴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未来在可领取待遇时将按月“返还”给参保者。今年4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在1000元和9000元之间自行选择一个数目,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自行选择多缴费者,可实现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本市自2014年起实施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有85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43万人,每人每月领取福利养老金425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42万人,每人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10元。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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