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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 学校体育场开放需分隔

2017-03-09 14:25 千龙网

来源标题:学校体育场开放需分隔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3月8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北京市体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明确指出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场地、设施,对专项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和本社区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有序开放;使用这些场地设施进行健身活动的健身社会组织、团队必须先行在辖区乡镇、街道备案。区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中小学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体育设施。

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史江平介绍,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研究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问题,目前全市600所中小学体育场馆已经试点对外开放,这一数字占到有条件开放的中小学的70%。

而对于部分家长担心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是否会影响到教学以及学生的安全,史江平强调,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会确保有序开放利用,“我们说的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是指有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开放的区域跟教学区域是分隔开的,不会影响到学生的正常上学。所以家长在这方面的担忧是过虑的。同时更多的是节假日学生放学以后的开放,对正常教学秩序是没有影响的。”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条例》,还将制定至少4个配套文件,其中包括《北京市全民健身团队登记备案指导意见》,即发挥基层体育组织作用,带动各级各类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这也是《条例》的亮点之一。

《条例》规定,健身团队可以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居委会、村委会申请备案,经备案的可以加入本辖区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并享受场地、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北京市体育局新闻发言人卢宏泽说,“目前看各种‘跑团’、各种组织非常活跃。我们掌握的本市登记的健身组织7800多个,《条例》出台以后,我相信这个数字会大幅度提高。”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徐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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