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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宿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

2017-03-13 02:09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住宿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

即日起至下月6日,由北京市旅游委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宿业服务质量标准与评定》在首都之窗公布并征求意见。相比现行版本,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客房人均占地面积提出要求,同时要求酒店需有节能、环保的措施。

近年来,节能、环保已经成为新趋势,对此,意见稿新增了相关要求。意见稿指出,酒店总平面布置应处理好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关系。对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意见稿明确,应有节水、节电措施。店内设置禁烟标识不摆放烟灰缸,无吸烟迹象,依规设置吸烟区。同时,噪声排放、污水排放、厨房排烟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均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此外,意见稿指出,经营场所至少设有20间以上的客房,以及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附属用房。客房面积每人占地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不含过道、卫生间)。不设卫生间的客房,应在适当位置设立公共卫生间和淋浴室。意见稿要求,经营者应诚信经营。服务无论有偿无偿,客用品和餐饮食品均应正规渠道进货,保证质量,并有可追溯凭据。接受卫生、食品安全、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公安等部门监督检查并达标。

意见稿明确,客房卫生间应为独立区域,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残障人士通行。安全通道和疏散楼梯保持畅通无杂物、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识并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的标识明显并标志灯明亮,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作者: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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