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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公民举报间谍最高奖50万

2017-04-10 15:05 千龙网

来源标题:公民举报间谍最高奖5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了《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并于今日(10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第一条  为切实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公民发现举报间谍行为线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第三条  本市间谍行为线索的接受、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统一负责。

第四条  公民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举报;

(二)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

(三)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第五条  对公民举报且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采用的间谍行为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奖励:

(一)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金;

(二)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给予5万至10万元奖金;

(三)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给予1万至5万元奖金。

国家安全机关对公民举报的间谍行为线索一经查实,即予奖励。

第六条  公民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通过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第七条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授权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借举报之名故意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情况、故意骚扰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  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

问:为何要颁布出台该办法?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明显增多,出境入境人员逐年递增。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实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已成为目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经常采取的手法。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和窃密等活动的首选地。

基于以上原因和背景,反间谍侦察工作急需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发挥我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统优势。

问:为何要发动群众来举报间谍行为?

答:国家安全机关要做好反奸防谍等各项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因为间谍活动会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影响,也容易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察觉,这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间谍分子和间谍行为。

实践中有很多间谍活动,比如外国间谍情报人员到我国进行非法测绘、拍照等,很多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发现的,甚至是被人民群众扭送到司法机关的。

此外,由于间谍活动无孔不入的特点,只有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才能全面细致地开展保密和防范工作,真正做到让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无隙可乘。

问:若个别人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答:国家安全机关鼓励公民积极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并根据其举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予以相应的奖励。同时奖励办法也设立了罚则,如果个别人借举报之名故意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情况、故意骚扰等行为,国家安全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只要举报人不是有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谎报情况,便不予追究。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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