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蒲长廷)自下月起,购房者购房时只能使用自己的银行卡。20日,央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和中介履行反洗钱义务。该通知将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
昨日,央行北京营管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交易双方的身份识别方面。
通知中明确,开发商在售房、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中,必须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也就是说,今后买房,必须刷本人的银行卡。
“如发生退款行为,应按原支付途径,将资金退回出卖人和买受人银行账户。”央行北京营管部相关负责人补充道,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照反洗钱相关管理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
通知中还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登记,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环节,要求交易当事人填写确认相关的身份识别表,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信息。
对于购房者及卖房者的身份信息保护问题,央行北京营管部表示,房屋买受人、出卖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只是在网签环节录入网签系统。有关身份信息为房屋买卖当事人基本的身份信息,由北京市住建委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