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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然气热力管线须进地下管廊

2017-05-18 06:03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天然气热力管线须进地下管廊

天然气、热力等管线必须进地下“生命线”。记者昨日(17日)获悉,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即将征求意见。未来,诸多地下管线将集中在管廊中敷设、保养、维修,地面不再“拉拉链”。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管廊是重要的城市地下“生命线”工程。为适应北京市综合管廊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统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未来,本市将形成以综合管廊为骨架、地下地上统筹协调发展、集约高效的城市市政网络。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供冷、电力、通信、固废等专项规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的布局。

据了解,《规范》在国标基础上,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及旧城区地下管廊综合规划设计提出更高要求。例如天然气、雨水、污水及热力管线必须入廊。同时,为了美化城市景观、突出古都风貌特色,《规范》规定综合管廊地面附属构筑物及设施应与周边景观协调统一,以保护北京原有旧城风貌、改善建成区临街景观、保障新建区临街景观总体规划设计实施效果。

《规范》还显示,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道路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综合规划相衔接,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应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规划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

记者注意到,在《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设有12条强制性条文,其中有6条是为了保证安全而设置的。比如,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进风口、排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米。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等。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作者: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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