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紫菜”、“塑胶大米”、“棉花肉松”……这些听起来让人神经抽动的食品安全“传言”其实都是谣言。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10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通知”,明确今后相关部门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组织辟谣, 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谣言隔三差五就会冒出来一个。快到吃草莓的季节时,就会有人传谣“草莓有毒”、“吃草莓等于慢性自杀”。如果检索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谣言并没有新意,同样的内容年年传。在昨天下午举行的食品谣言治理座谈会上,通报了近期处理的40多条谣言,其中有的声称孩子吃辣条后死亡,有的造谣大米是用塑胶制作的,有的说杨梅泡药水吃了会死人,有人说肉松是用棉花做的,还有的蛊惑家长不要给孩子接种疫苗。这些造谣传谣者,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被行政拘留,有的被禁言。
10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新闻媒体、网站要以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信息为依据,及时准确客观做好涉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对类似谣言、季节性谣言,提高识别、判定的工作效率。网站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把关,凡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谣言,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及时清查发布食品谣言信息的相关平台账号,对违规内容和评论一律不予通过,对严重违规的账号要严肃查处。通知要求,各级网信、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运营者加强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时采取警示、停止传输、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塑料紫菜”、“塑胶大米”、“棉花肉松”……这些听起来让人神经抽动的食品安全“传言”其实都是谣言。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10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通知”,明确今后相关部门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组织辟谣, 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谣言隔三差五就会冒出来一个。快到吃草莓的季节时,就会有人传谣“草莓有毒”、“吃草莓等于慢性自杀”。如果检索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谣言并没有新意,同样的内容年年传。在昨天下午举行的食品谣言治理座谈会上,通报了近期处理的40多条谣言,其中有的声称孩子吃辣条后死亡,有的造谣大米是用塑胶制作的,有的说杨梅泡药水吃了会死人,有人说肉松是用棉花做的,还有的蛊惑家长不要给孩子接种疫苗。这些造谣传谣者,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被行政拘留,有的被禁言。
10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新闻媒体、网站要以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信息为依据,及时准确客观做好涉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对类似谣言、季节性谣言,提高识别、判定的工作效率。网站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把关,凡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谣言,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及时清查发布食品谣言信息的相关平台账号,对违规内容和评论一律不予通过,对严重违规的账号要严肃查处。通知要求,各级网信、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运营者加强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时采取警示、停止传输、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