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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报销增513种药品

2017-08-31 13:46 千龙网

原标题:明起医保报销增513种药品 

包括15种抗癌靶向药及多种慢性病药 此外 门诊特殊病病种增至11种 年可为大病患者减负3.5亿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耿学清)从明天(9月1日)起,北京市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共513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法制晚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此次还同步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至11种(调整一种,新增两种),仅此一项每年就将为大病患者减负约3.5亿元。

药价平均降四成 国家目录新增药品全纳入

今年上半年,人力社保部发布了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7月份公布了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包括了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15种抗癌靶向药,以及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药物。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0%,最高的达到70%。

为了让北京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和药品谈判的利好新政,北京市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共513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

据介绍,本次纳入报销范围的36种谈判药品,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市民可登录北京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bjrbj.gov.cn/)查询具体新增药品名称。

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 将为患者减负3.5亿

为回应群众关切,自9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的病种范围,将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北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扩大至11种。

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治疗,将在现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加42种药品,其中包含15种靶向治疗药品和国家新增品种中的相关药品。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重组人干扰素β-1b(倍泰龙)”,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康柏西普”和“雷珠单抗”。

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9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据测算,此次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将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

违规报销可实时监测 对个人和医师两头查

医保增加报销药品后,医保基金负担将加重,如何避免违规报销?对此,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保部门将坚持三医联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保基金浪费。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全市2188家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的门诊医生工作站,不断完善门诊信息标准化,规范上传数据,并进行计算机辅助审核;同时建立五项实时监控指标,将疑似存在不合理使用的数据添加可疑标识,由审核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审核。

针对参保人员,将建立个人就医信息监控预警功能,设立就医频次、费用累计、重点监控等九个监控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对确实有违规的参保人员进行警告、追回费用、改变结算方式等处理。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医保服务的医师,通过“大数据”综合分析其诊疗行为,筛选出不合理诊疗用药导致医保基金浪费的医师名单,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开具处方的费用报销,打击“大处方”“滥开药”。文/记者 耿学清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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