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委书记于军出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

2017-09-06 11:51 海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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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淀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 全力推进海淀“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9月2日,海淀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区委书记、区长于军指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市委、市纪委安排部署,深入总结海淀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进一步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切实查找工作差距和不足,继续完成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以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全力推进海淀“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肖韵竹汇报了海淀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如何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严格调查决策、具体工作实施等六个方面查找了差距和不足。围绕会议主题,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审议了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意见建议。

当前,按照部署要求,海淀区聚焦改革试点当前阶段的关键任务,认真查找研究试点工作差距,快速补齐短板,开展扎实细致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海淀区成立了全市首家区级监察委员会,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等重大任务,深入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海淀区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于军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工作差距,积极研究探索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要切实加强实践,积极跟进整改进展情况,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中,继续完善改革举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体现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于军要求,要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刻把握市委市政府新精神、新要求,强化“四个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昂扬饱满的工作热情,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在海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达到首善标准,一流业绩;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两个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问题整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不负责就追责、不担当就挪位”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

于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下阶段着重落实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调高一级工作要求,当好首善之都的排头兵;二是要针对“四个中心”定位对海淀区的要求,当好首都功能的重要承载区;三是要切实落实蔡奇书记、陈吉宁代市长来海淀调研中关村科学城规划建设时的讲话精神,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把中关村率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四是要抓住改革开放40周年、中关村30年的契机,在海淀掀起新一轮先行先试的热潮,争当首都改革发展的“试验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区领导周志军、王际祥、高念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开红参加会议。(记者唐炜/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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