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住房租赁新政开始施行,同步上线的还有“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都是重磅“卡司”!
这份新政的出处来自——
9月底,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市教委等其他七个委办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
这份新政的亮点在于——
明确京籍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
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对北京市住房租赁做出更细致的规范,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同时预告,北京将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具体来看——
“明确京籍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
《通知》中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举个栗子,以前延庆户籍家庭,如果在西城租房并满足——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的,其子女就可以在西城接受义务教育。
但这和购买学区房是两个概念。在西城区租房上学并不意味着可以上西城名校,只是说你进入了西城这个“大篮子”里,拥有全区统筹的资格,如果西城的学位满了,那就会协调到其他学区。
另外,若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区实际情况而定。
“对北京市住房租赁做出更细致的规范,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通知中》对于规范租赁双方行为可以说是相当细致了。
比如,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
租金最好按月收取;
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合租……
对这部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具体参看一下该通知的第三章节。
“北京将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的1.0版本已经上线,首批接入的交易服务平台有四个,分别是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链家、我爱我家、建设银行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为什么要把它放在最后说呢,因为这个平台实际上是实现上面全部福利的前提条件。
例如,承租人在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上登记备案后,才可以在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这里所说的可以“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指的是:
◆ 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 申请积分落户
◆ 适龄子女在房屋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 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 公租房家庭申请租金补贴
……
不过,根据相关报道,“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1.0目前还处于只能保障资料收集的阶段,未来将引入“人脸识别”“指纹”“声纹”等先进技术,用以保障房源的真实可靠。
最后简单说一下登陆办法。
市民可以输入网址http://123.59.187.73:8096/rentlogin.aspx进入该平台,界面是这样的↓↓↓↓

登录系统需要先获得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出的加密钥匙盘,将加密钥匙盘插入电脑的 usb 接口处,同时在登录界面上输入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指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主页面。
如果您是首次使用钥匙盘,还需下载并安装“钥匙盘驱动程序”及“客户端插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