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的变迁

2018-07-12 08:58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我的父母亲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我母亲一字不识,我的亲戚朋友大部分是农民,我长期在乡村一线工作,主要跟农民打交道。对农民我有特殊的感情,我忘不了农民双眼中燃烧的渴望,忘不了他们无言时不安的忧伤,忘不了他们是苍天厚土,我总记着他们的勤劳淳朴和宽厚善良。屈原说过:“常大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为了农村的进步,各级政府一直在探索,一直在实践,一直在努力,作为一个乡镇干部,为破解“三农”难题,我愿奉献青春、智慧和全部力量。

自从1995年中专毕业后,我一直在顺义区东北部龙湾屯镇财政所工作,早期负责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镇统筹村提留征收结算工作,同时又要和镇干部一样挂村,协助做好村里的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等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在那时镇村干部主要工作,正如农村一句顺口溜说的:“摧粮要款(税和费),‘刮宫’放环(计划生育)。”镇村干部进村一是要钱,二是要“命”,与农民形成对立面。每年镇政府都要下达各村农业税收任务,年终并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和奖罚。而到农户家收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干群关系一度非常紧张。

2002年8月,北京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当年便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以及“两工”,停征农业特产税,免征屠宰税,只保留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同时实施退耕还林。

2004年起,北京农业税及附加也取消了,同年,全面推行了农村低保,2005年5月1日后,农业特产税(烟草除外)全部取消。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逐步实现基层政权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等供给由农民提供为主向政府投入为主的根本性转变。实施这项改革后,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更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力,还改善干群关系,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农民渐渐富了起来。 

然而,有些农民因病又返贫的问题。当时,农民“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农村有许多顺口溜:“救护车一响,一年羊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场空”、“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一人得病,几代受穷”。这些顺口溜是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前农村医疗问题的真实写照。2005年,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缓解了部分农村家庭因病致贫或返贫现象的发生,总体上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取消农业税后,以“补”为特征的城乡关系开始出现崭新变化。过去几十年的以农补工、农村支持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开始转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各级都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对乡镇机构、村级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安排了大量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了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并且,为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探索农村特困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制度,开展面向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五保户补贴、低保补助、村干部误工补贴等多项财政补贴制度,公共财政职能开始延伸到农村,城乡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2005年5月起,镇财政所的农税职能就剩下契税(即房地产交易转让税),从2006年4月起,我们开始负责种粮综合直补,协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资金的征收结算及上缴工作,从2009年起,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家电下乡补助、新农村建设、农村困难群众饮水、农家书屋等资金的审核与发放;从2012年起,负责农村电商、脱贫产业补助等资金的审核与发放。农民种粮有补贴、上学有补助、就医有救助、危房改造和家电有补助、发展农村电商有补助,贫困户脱贫产业有补助,日子是越过越舒心啦!

近年来,一方面随着农村税费的减免,惠农措施的出台,计划生育也走向正常化、规范化,镇干部从“要钱、要命、要粮”等突击活动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乡化的发展,农业、农村、农民希望政府提供便捷、全面的社会化服务,镇政府也面临着转变职能创新体制的重大课题。镇组建了“三农”服务中心,并建立了服务中心网站。按照新的功能定位,对镇直机关、基层所站的干部进行重新组合,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表现在创新了农村工作机制,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三农服务水平。

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综合直补,推行农村低保,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这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的出台后,以农民负担为核心的治理性矛盾趋于消失。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  作者:周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