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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躲检查撞人受审

2018-12-04 08:18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网约车司机躲检查撞人受审

网约车司机崔某因非法营运,躲避交通检查时,撞伤被害人于先生。12月3日,崔某在海淀法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崔某本人表示认罪,但其辩护人认为,崔某应属过失致人重伤罪,于先生则提出,崔某是故意杀人罪。

崔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却提出,崔某是过失犯罪,应该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由于崔某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前后不一,法官要求其当庭陈述案发情况。

“我从2013年开始开车,但没有营运资格。”崔某交代,其驾驶的是他人名下车辆,“当时有颠簸,车上的乘客说撞到人了,我吓坏了,就想着跑了。”崔某回忆说,马路一共有三个车道,自己在最右车道,当时有一两个人拽车门,其下意识感觉是要查车,便继续往前开,因为前边有车,便往左拐弯,眼睛往左看,没注意到其他人。

“不可能。”公诉人提出,崔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时,曾表示看到过被害人。而且,从现场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崔某顶着被害人往前开,不存在不能看到前方有人的情况。这明显具有主观故意,并非过失。

辩护人还是坚持崔某属于过失。“在被害人之前,不止一人拦过被告人的车但都躲开了,被害人应该也能避开,而且,被告人驾龄很长,其有自信以其驾车技术可以避开被害人,其没有伤害的故意。”辩护人还认为,被害人无执法资格,但横穿机动车道,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地,司机也存在驾驶盲区,因此,被害人本人也有过错。

于先生认为崔某就是故意杀人。对此,检方提出,本案中没有发生死亡的后果,而是造成了被害人重伤,从后果看,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

“我首先向被害人说对不起。”崔某说,这个案件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其都认罪、悔罪、认罚,希望法庭能给其一次机会,从轻处罚。据悉,崔某家庭困难,至今未能对于先生进行赔偿。

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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