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楼下烧烤店气味呛人,居民秦先生投诉后,对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原海淀区环保局)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提起行政复议后又诉至海淀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秦先生诉求,秦先生不服上诉。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开庭,秦先生当庭撤回了上诉。
今天上午的庭审,秦先生坐在上诉人席,他的老伴作为代理人坐在他身边,被上诉人一席,坐着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和海淀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和诉讼代理人。
秦先生家住海淀,去年7月2日,他觉得自家楼下的烧烤店“排出的油烟味呛人,使人难以忍受”,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反映情况。之后,海淀区环保局就此作出《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秦先生:海淀区环保局已两次前往该餐馆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后又对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达标。并且该单位已按要求加装高效油烟除味装置。
秦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对环保局的工作态度及方式也不满意。2018年10月,他向海淀区政府提起复议。海淀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意见书。
秦先生还是不服,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意见书和复议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秦先生不具有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驳回了秦先生的起诉。秦先生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
今天庭审中,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对执法处理过程向秦先生作了说明。“目前,这家烧烤店已经转型了,不卖烧烤,做肉夹馍了。”他们认为,目前秦先生投诉的油烟扰民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现阶段算是解决了。”庭审中,秦先生在生态环境局和区政府的耐心解释下,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我可以撤回上诉,但我还是想说一句,以后这些问题能不能不拿到法院?希望政府能把油烟扰民的问题重视起来。”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当庭表态,“希望这类问题可以解决在居民和行政机关之间,不上升到法院层面。今年我们也将按照油烟排放的新标准,开始为期三年的整治行动。”
最终,法官当庭裁定准许秦先生撤回上诉。
又讯(记者张宇)庭审之后,北京一中院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案件相关情况通报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新闻发布会。
据通报,2014年至2018年,北京一中院共审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105件,案件的案由种类从2014年的12种,增加到2018年的28种,涉及的环境领域从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领域向电磁辐射、固体废弃物管理等环境保护的新领域不断拓展。
从案件类型来看,以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复议为主,占60%以上,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行为的案件占21%,针对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约占5%。
从涉诉主体来看,被告范围广泛,涵盖了部委、省市、区县等多个不同层面的生态环境部门,其中80%以上案件的被告为部委;原告以公民个人为主,占到案件总数的80%以上。
从案件背后的利益冲突来看,除极少数案件仅涉及原告的个别性生态环境权益外,绝大多数案件都牵涉公共利益,原告通过案件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均会对一定范围内的公众产生实际的环境侵害,社会关注度较高。
从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在实体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较低,不足10%,绝大部分案件败诉的原因在于程序轻微违法,如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行为,这反映出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较高,但明显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觉得楼下烧烤店气味呛人,居民秦先生投诉后,对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原海淀区环保局)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提起行政复议后又诉至海淀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秦先生诉求,秦先生不服上诉。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开庭,秦先生当庭撤回了上诉。
今天上午的庭审,秦先生坐在上诉人席,他的老伴作为代理人坐在他身边,被上诉人一席,坐着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和海淀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和诉讼代理人。
秦先生家住海淀,去年7月2日,他觉得自家楼下的烧烤店“排出的油烟味呛人,使人难以忍受”,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反映情况。之后,海淀区环保局就此作出《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秦先生:海淀区环保局已两次前往该餐馆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后又对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达标。并且该单位已按要求加装高效油烟除味装置。
秦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对环保局的工作态度及方式也不满意。2018年10月,他向海淀区政府提起复议。海淀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意见书。
秦先生还是不服,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意见书和复议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秦先生不具有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驳回了秦先生的起诉。秦先生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
今天庭审中,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对执法处理过程向秦先生作了说明。“目前,这家烧烤店已经转型了,不卖烧烤,做肉夹馍了。”他们认为,目前秦先生投诉的油烟扰民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现阶段算是解决了。”庭审中,秦先生在生态环境局和区政府的耐心解释下,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我可以撤回上诉,但我还是想说一句,以后这些问题能不能不拿到法院?希望政府能把油烟扰民的问题重视起来。”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当庭表态,“希望这类问题可以解决在居民和行政机关之间,不上升到法院层面。今年我们也将按照油烟排放的新标准,开始为期三年的整治行动。”
最终,法官当庭裁定准许秦先生撤回上诉。
又讯(记者张宇)庭审之后,北京一中院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案件相关情况通报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新闻发布会。
据通报,2014年至2018年,北京一中院共审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105件,案件的案由种类从2014年的12种,增加到2018年的28种,涉及的环境领域从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领域向电磁辐射、固体废弃物管理等环境保护的新领域不断拓展。
从案件类型来看,以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复议为主,占60%以上,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行为的案件占21%,针对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约占5%。
从涉诉主体来看,被告范围广泛,涵盖了部委、省市、区县等多个不同层面的生态环境部门,其中80%以上案件的被告为部委;原告以公民个人为主,占到案件总数的80%以上。
从案件背后的利益冲突来看,除极少数案件仅涉及原告的个别性生态环境权益外,绝大多数案件都牵涉公共利益,原告通过案件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均会对一定范围内的公众产生实际的环境侵害,社会关注度较高。
从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在实体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较低,不足10%,绝大部分案件败诉的原因在于程序轻微违法,如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行为,这反映出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较高,但明显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