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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炫耀在故宫吸烟 警方已启动调查

2019-07-20 07:3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竟然炫耀在故宫吸烟 警方已启动调查

7月19日,网曝两名游客在故宫内吸烟并发视频炫耀,造成恶劣影响。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警方已经启动调查程序,网友呼吁要依法处理。

事件回顾

男子故宫内吸烟视频引批评

19日上午,北青报记者看到了网上流传的视频,当时两名游客正在故宫内的一个休息处吸烟,两男子全然不顾周围其他游客的目光,其中一男子一边抽烟一边对着镜头说“谁敢在故宫里抽烟”,同行游客拍下视频后还称“哥真厉害”。

视频中,两名男子吞吐的烟雾明显影响到了正坐在下风向休息的游客,其中一名女游客将铁质的椅子搬到较远处休息。

故宫保卫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一个著名的文物古迹,故宫内是全面禁烟区域,香烟及打火机也是禁止携带的,一般在入口时都会清查游客的打火机类物品,而且如果工作人员发现有吸烟行为,会第一时间上前制止,视频中两名男子明显故意在网络上炫耀私藏携带违禁品,并在公共区域吸烟,其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目前工作人员已经开始着手调查。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警方针对该事件已经启动了调查程序,初步判断两名男子的吸烟日期是在7月7日,地点为故宫冰窖附近。警方表示,找到两名男子后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控烟协会

涉及文保消防 必须受到严惩

随后,网曝两名游客在故宫内吸烟并发视频事件继续发酵。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协会已经关注到这个事件,在故宫吸烟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故宫禁止吸烟是有明文规定的,两人的行为是明知故犯,也是对北京控烟条例的挑衅,必须受到严惩。

他还告诉北青报记者,两男子为了自己涨粉和吸引眼球,采用戏弄法律的手段,值得谴责,此外有这么多网民站出来谴责这种行为,也说明大家的控烟意识和观念是在增强的。

故宫作为管理方是控烟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出面找,将游客买票时录入的信息,提供给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处罚最高限,故宫拥有600年的历史,这种行为不仅是触犯控烟条例,还涉及到文物保护和消防问题。

同时,张建枢还认为,网络管理方也应该出面对这种具有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规范。

19日下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也对此事予以回应:法规不容挑战,公共场所环境需要每个人自觉维护。两位在故宫抽烟男子应该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任。

中国控烟协会称,7月19日网传一段视频,两位男子无所畏惧地炫耀在故宫吸烟,公然挑衅故宫、禁烟规定、无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故宫地处首都北京,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室内全面禁烟,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如果在禁止吸烟场所和区域抽烟,条例规定,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公众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域”吸烟,可以拨打北京市统一举报电话12320,也可通过“无烟北京”微信进行投诉。

卫监部门

故宫吸烟当事人 快点来认罚

针对游客故宫内抽烟并发视频炫耀一事, 19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视频中两位游客能够认识到他们的错误行为,主动联系执法部门接受处罚。

同时,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在官微上回应称,《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暑期旅游旺季来临,我们倡议来京游客自觉遵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积极支持北京控烟工作,共同维护健康北京!平安北京!

专家解读

炫耀故宫内吸烟 到底多严重?

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不少网友都认为他们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不顾他人健康更是严重地挑衅法律法规,两个人应该受到严惩,景区应该把他们拉入黑名单。

作为有行为能力的社会人,心存敬畏才能不乱为,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两位在故宫抽烟男子应该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任。法规不容挑战,公共场所环境需要每个人自觉维护。

7月19日,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故宫作为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中是禁止公众在其室外区域吸烟的,视频中两名男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应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市或区、县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该涉事男子将其吸烟视频发布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并炫耀的行为或属寻衅滋事,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后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故宫作为控烟单位,其经营者、管理者应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并对上述两名男子的吸烟行为进行阻止。但结合报道内容来看,故宫的经营及管理人员是有一定失职的。因此,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由市或区、县的卫生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涉事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问题,张新年律师说,《刑法》应确保谦抑性,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需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认定,结合本事件现有情况来看,涉事男子的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不足以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董振杰 宋霞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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