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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册农业机械催检的公告

2019-11-01 05:18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册农业机械催检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每年1次,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注销证书和牌照。为确保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能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现对京01、京02号段的相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催检。

请相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及时到登记地或者居住地的区级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安全检验相关手续。逾期仍未申请安全检验的,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注销证书和牌照。如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已在外埠申请安全检验并依法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请携带已签注检验合格有效期的行驶证原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前往登记地或者居住地的区级农机监理机构进行告知。否则,将视为逾期仍未申请安全检验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登记地或者居住地的区级农机监理机构联系。

本市农机监理机构受理安全检验不收取任何费用。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催检清单,各区农机监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安全检验注意事项,请登录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在首页通知公告栏中查询,网址为http://nyj.beijing.gov.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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