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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申旅游客车禁止在二环内非大客车车位停放,违停将被拍

2021-05-31 10:19 新京报

来源标题:北京重申旅游客车禁止在二环内非大客车车位停放,违停将被拍

近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再次重申“旅游客车禁止在二环内路侧非大客车停车位停放”。同时要求各区对凡未施划大客车停车位路段的明码标价牌,要立即删除其大客车收费标准并提示禁止大客车占用小客车停车位停放,还可通过电子收费视频设备拍违停。

记者注意到,从2018年12月开始,北京市就实施了《北京市核心区旅游客车治理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旅游大巴禁止在二环路内的非大客车车位停放的要求。但近年来,仍有一定数量的旅游大巴在二环内违规停放。

近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再次重申了此项规定。同时,提出了多项整改要求。

其中,在政府层面上,要求东城区、西城区政府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中“真实明确”的要求,在30天内完成对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明码标价牌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凡未施划大客车停车位路段的明码标价牌,要立即删除其大客车收费标准并提示禁止大客车占用小客车停车位停放。

东城区、西城区政府还应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要求,加大对区道路停车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其加强道路停车巡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道路停车秩序。

据了解,大客车在路侧非大客车停车位停放属于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行为,停车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对道路停车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罚。有条件的通过道路停车电子收费高位视频设备赋能开展非现场违法停车线索获取。

在企业层面,通知也提出要做好对旅行社、企业和司机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导辖区企业将相关规定和法规传达到每一名驾驶员,并组织专题培训。会同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对违规严重的企业进行联合约谈,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旅游企业和旅游客运企业进行宣传教育。

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要引导旅行社,针对核心区大客车停车位缺乏的实际情况,按照降低核心区旅游密度的要求开展团队旅游业务,主动调整进入核心区团队的交通方式和行程安排,减少对旅游大客车的使用,核心区内游览尽量使用公共交通,有效缓解大客车停车资源紧张的问题。

通知中还强调,小型旅游客车应严格遵守《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范停车、及时缴费。二环以外路侧非大客车停车位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纪敬(QC0003)作者: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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