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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坟烧纸引发林火 花甲老人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05-24 16:03

来源标题:清明上坟烧纸 引发林火获刑

年逾花甲的李某和丈夫一起上坟给亲人烧纸,没成想引燃了杂草造成森林火灾。记者今日(24日)获悉,西城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60多岁的退休职工李某家住北京昌平区。2017年清明节时,李某和丈夫一起,到昌平区流村镇南流村大长回山山场坟场陈家坟前,给家里去世的亲人烧纸钱祭祀。不料,当时天干物燥,一阵风吹来,将燃烧着的纸钱吹走,引燃了杂草形成地表火,转瞬间造成森林火灾。

李某和丈夫立即用衣服等就地扑火,其丈夫在此过程中还被烧伤。周围的村民发现火情后也赶来救火。由于处置及时,所幸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

经鉴定,在此次事故中,过火三级林地面积达4.7万平方米。受损树木144株,损失价值3700余元。

去年1月31日,李某经电话传唤自行到案,自愿认罪认罚。在法庭上,李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罪名等也都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李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李某有自首情节,当庭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某主动退赔的3700余元发还昌平区流村镇南流村。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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