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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新规8月1日实施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取消

2025-07-26 06:57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取消

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将于8月1日实施。新规不仅拓展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还取消了场所面积限制,简化了制售现场核查要求。

新规明确,对于除散装熟食以外的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这将大幅缩短许可办理时间,提升审批效率。

新规全面取消关于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的限制;同时不再对专间面积作出要求。食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有效降低场地成本。

散装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新规提出,食品销售经营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等简单处理,只需设立专用操作区即可,不再要求设立专间。如果食品销售经营者同时从事冷荤类食品制售、散装熟食销售的,可以在冷荤专间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无需另设散装熟食简单处理专用操作区。

为提升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新规规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餐用具还应采用物理消毒方式进行再次消毒。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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