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实施后的相关情况,目前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已提升至92.5%,环比4月份均值上升38.3%,此外,今年以来现场查处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等交通违法数量同比提升38.5%。
今年截至目前,北京全市交通死亡事故同比2025年减少8起、14人,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向好,但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依然高发,亡人数占事故亡人总数的30%。为了确保安全,除了规范佩戴头盔外,还提醒市民尽量选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稳定性等方面更好的A类头盔。
针对部分上牌较早的电动自行车即将到达号牌的十年有效期,交管部门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届满应申请延用,届满未申请延用,仍上道路行驶,属于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

6月2日,西大望路路口,市民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电动自行车事故亡人同比减少15人
交管部门今年以来现场查处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等交通违法数量同比提升38.5%。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电动自行车超标改装违法案件84起,打掉销售“黑窝点”4个,查获超标改装车辆120辆,约谈8家生产销售企业,明确“两落实、五严禁”要求,多措并举强化执法管控,推动《条例》顺利施行。
市公安局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赵鑫表示,截至目前,《条例》平稳实施已一个月,初步显现出亡人事故明显减少、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路口违法率明显下降、民意诉求有效解决、停放秩序逐步规范等五方面成效。
今年以来,北京全市非机动车交通亡人事故同比减少18起、24人,因电动自行车载人发生的一次致两人死亡事故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占比从2025年的35%减少至30%,降幅比例在各车种中最高。骑行人未佩戴头盔加重伤害致死亡的从2025年的74.7%减少至61.8%,多名骑行人因为头盔在事故发生时的保护作用幸免于难。特别是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非机动车事故亡人同比减少17人,其中电动自行车事故亡人同比减少15人,减少的比例已经分别占到今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减少总量的70.8%、62.5%,下降非常明显。
部分路口非机动车守法率提升至90%以上
头盔佩戴率得到显著提升。《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全市平均头盔佩戴率逐步提升,据统计,实施首日,头盔佩戴率普遍达到80%以上,目前已提升至92.5%,环比4月份均值上升38.3%。其中,城区平均佩戴率为93.6%,重点区域、商圈周边佩戴率已达到95%以上,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同步提升。
此外,路口违法率也明显下降。5月1日以来,各区加大对闯红灯、逆行、涉牌、拼改装、醉酒等突出违法查处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管控,路面通行秩序得到改善,部分路口非机动车守法率已提升至90%以上。
在民意诉求有效解决方面,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5月1日以来,12345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相关派单环比上升2.6%,同比上升59.9%,六成以上派单建议加强对闯红灯、骑车未佩戴头盔、逆行等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表明群众对非机动车治理工作关注度明显提升并表示支持。赵鑫表示,在加强各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加强民意诉求办理,对明显上升的政策咨询类、注册登记类诉求及时答复,回访满意率不断提升。
在停放秩序方面,交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部门,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治理,特别是学校、医院、景点、商超等重点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治理,今年以来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13.3万余个,持续深化推进“开门进院”,将非机动车停放于单位内部区域,减少乱停乱放对社会交通影响,停放秩序得到初步规范,交通环境逐步改善。
电动摩托车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将扣车
针对目前路面上出现的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行为,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许永辉介绍,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应当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上路行驶,并不改变其机动车属性,驾驶人依法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对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记9分。二是如其未取得相应机动车准驾资格,对其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三是对其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并依法予以处罚。
“要特别提示市民朋友,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仔细核实车辆性质及号牌、行驶证信息。”许永辉说,市民朋友还应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在30日内与车辆原所有人共同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避免因车辆和牌证不一致,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交管部门详解号牌满十年延期申请方式
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许永辉表示,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电动自行车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内,携带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等材料到各区公安交管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延用登记。
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用,仍上道路行驶,属于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在操作流程方面,办理车辆延用登记时,需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工作人员对车辆的外观、整车编码等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查验核对,对不存在车辆改装情形符合要求的办理车辆延用登记,并重新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行驶证。另外,如电动自行车距初次注册登记时间已经超过十年(2016年5月以前登记),现在仍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由车辆所有人在今年8月31日前到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延用登记。
死亡骑行人中头盔佩戴率仅为38.2%
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理支队支队长于海涛表示,今年截至目前,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依然高发,虽然同比下降,但亡人数占事故亡人总数的30%,死亡骑行人中头盔佩戴率仅为38.2%。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超速、闯红灯、醉酒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单方事故频发,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是事发的主要原因,且80%的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损害后果。
同时,交管部门注意到,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死亡事故依然呈高发态势,接近死亡事故总量的半数。老年人步行事故高发,约占老年人事故的三分之一,闯红灯、违规横穿马路违法行为较为突出;郊区老年人驾驶三轮摩托车事故较多,无证驾驶、转弯等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此外,涉及小客车死亡事故占比高,占死亡事故总量的56.5%,同比略有上升,其中88.6%为私家车。经深入分析,未确保安全、分心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等违法行为是事故高发原因。
6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实施后的相关情况,目前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已提升至92.5%,环比4月份均值上升38.3%,此外,今年以来现场查处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等交通违法数量同比提升38.5%。
今年截至目前,北京全市交通死亡事故同比2025年减少8起、14人,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向好,但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依然高发,亡人数占事故亡人总数的30%。为了确保安全,除了规范佩戴头盔外,还提醒市民尽量选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稳定性等方面更好的A类头盔。
针对部分上牌较早的电动自行车即将到达号牌的十年有效期,交管部门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届满应申请延用,届满未申请延用,仍上道路行驶,属于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

6月2日,西大望路路口,市民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电动自行车事故亡人同比减少15人
交管部门今年以来现场查处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等交通违法数量同比提升38.5%。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电动自行车超标改装违法案件84起,打掉销售“黑窝点”4个,查获超标改装车辆120辆,约谈8家生产销售企业,明确“两落实、五严禁”要求,多措并举强化执法管控,推动《条例》顺利施行。
市公安局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赵鑫表示,截至目前,《条例》平稳实施已一个月,初步显现出亡人事故明显减少、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路口违法率明显下降、民意诉求有效解决、停放秩序逐步规范等五方面成效。
今年以来,北京全市非机动车交通亡人事故同比减少18起、24人,因电动自行车载人发生的一次致两人死亡事故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占比从2025年的35%减少至30%,降幅比例在各车种中最高。骑行人未佩戴头盔加重伤害致死亡的从2025年的74.7%减少至61.8%,多名骑行人因为头盔在事故发生时的保护作用幸免于难。特别是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非机动车事故亡人同比减少17人,其中电动自行车事故亡人同比减少15人,减少的比例已经分别占到今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减少总量的70.8%、62.5%,下降非常明显。
部分路口非机动车守法率提升至90%以上
头盔佩戴率得到显著提升。《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全市平均头盔佩戴率逐步提升,据统计,实施首日,头盔佩戴率普遍达到80%以上,目前已提升至92.5%,环比4月份均值上升38.3%。其中,城区平均佩戴率为93.6%,重点区域、商圈周边佩戴率已达到95%以上,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同步提升。
此外,路口违法率也明显下降。5月1日以来,各区加大对闯红灯、逆行、涉牌、拼改装、醉酒等突出违法查处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管控,路面通行秩序得到改善,部分路口非机动车守法率已提升至90%以上。
在民意诉求有效解决方面,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5月1日以来,12345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相关派单环比上升2.6%,同比上升59.9%,六成以上派单建议加强对闯红灯、骑车未佩戴头盔、逆行等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表明群众对非机动车治理工作关注度明显提升并表示支持。赵鑫表示,在加强各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加强民意诉求办理,对明显上升的政策咨询类、注册登记类诉求及时答复,回访满意率不断提升。
在停放秩序方面,交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部门,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治理,特别是学校、医院、景点、商超等重点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治理,今年以来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13.3万余个,持续深化推进“开门进院”,将非机动车停放于单位内部区域,减少乱停乱放对社会交通影响,停放秩序得到初步规范,交通环境逐步改善。
电动摩托车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将扣车
针对目前路面上出现的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行为,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许永辉介绍,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应当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上路行驶,并不改变其机动车属性,驾驶人依法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对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记9分。二是如其未取得相应机动车准驾资格,对其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三是对其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并依法予以处罚。
“要特别提示市民朋友,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仔细核实车辆性质及号牌、行驶证信息。”许永辉说,市民朋友还应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在30日内与车辆原所有人共同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避免因车辆和牌证不一致,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交管部门详解号牌满十年延期申请方式
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许永辉表示,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电动自行车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内,携带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等材料到各区公安交管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延用登记。
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用,仍上道路行驶,属于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在操作流程方面,办理车辆延用登记时,需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工作人员对车辆的外观、整车编码等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查验核对,对不存在车辆改装情形符合要求的办理车辆延用登记,并重新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行驶证。另外,如电动自行车距初次注册登记时间已经超过十年(2016年5月以前登记),现在仍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由车辆所有人在今年8月31日前到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延用登记。
死亡骑行人中头盔佩戴率仅为38.2%
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理支队支队长于海涛表示,今年截至目前,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依然高发,虽然同比下降,但亡人数占事故亡人总数的30%,死亡骑行人中头盔佩戴率仅为38.2%。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超速、闯红灯、醉酒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单方事故频发,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是事发的主要原因,且80%的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损害后果。
同时,交管部门注意到,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死亡事故依然呈高发态势,接近死亡事故总量的半数。老年人步行事故高发,约占老年人事故的三分之一,闯红灯、违规横穿马路违法行为较为突出;郊区老年人驾驶三轮摩托车事故较多,无证驾驶、转弯等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此外,涉及小客车死亡事故占比高,占死亡事故总量的56.5%,同比略有上升,其中88.6%为私家车。经深入分析,未确保安全、分心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等违法行为是事故高发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