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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操作规程发布

2026-06-06 05:26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操作规程发布

昨天(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办理流程作出规范。规程明确,共济对象包括配偶等8类人群,共济关系解除后尚未使用的额度将自动返还给共济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8类人群。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建立共济关系时,共济人应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个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

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后,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共济给第三人。通过医保服务平台解除共济关系时,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自动恢复至共济人个人账户。

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共济额度进行支付。此外,被共济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且须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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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比价系统覆盖全市定点机构

过去买药,对比价格全靠跑腿。如今购药前动动手指就能比价格、看库存。昨天,北京市医保局介绍,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本市医保药品比价系统已实现全市近4000家定点医疗机构、近1500家定点药店全覆盖。系统既可查询药店药品价格,也可查询医院院内药品库存。

公众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北京专区、“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即可使用比价系统相关功能。在比价系统中输入药品名称,系统会显示该药品在全市在售的定点药店数量、均价及售价区间。市民可按照售价由低到高排序,也可根据行政区划或距离范围筛选。选定后还可拨打药店电话,确认库存及优惠情况。

比价系统还可查询医院院内药品库存信息。系统会列出药品的不同剂型产品,并分区域显示备有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标注医院级别及药品最新入库时间。

市医保局表示,下一步,本市比价系统计划上线“红黄绿”分级价格提示功能。绿色代表药店售价合理;黄色代表药店售价超出医院售价一定范围,建议全面比价后购买;红色代表药店售价高出医院售价数倍,不推荐购买。此外,系统还将定期归集全市医保定点药店结算数据,按照实际结算价格实时更新比价系统的药品标价,方便公众查询最新药品价格。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柴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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