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居住证将设半年过渡期

2016-01-22 02:48 北京晨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居住证将设半年过渡期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涛1月21日晚表示,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将会有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内,原有的暂住证依然有效。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是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针对居住证制度实施后现有暂住证的效力问题,刘涛表示,目前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在走立法程序,待正式实施后,居住证和原有的暂住证之间会有约半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内原有暂住证依然有效。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