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北京市人大代表在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过程中,就居家养老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多维度探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副市长王宁等领导结合立法实践和分管领域阐述了对居家养老问题的思考和将采取的相关举措。
本报讯(记者 刘旭)老旧小区里的老人出行难、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很孤独、失能老人家庭养老费居高不下……昨天下午,朝阳代表团代表审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时讲起大城市养老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听完代表们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表示,“居家养老要把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来解决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投入大、成本高、经营困难的问题,不能走福利政策和行政供给的老路子。”
秦红岭代表建议,应该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中,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提升老人的生活品质。另一位来自社区的苏煜代表席间讲述了社区独居老人被骗的故事,她建议,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行医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保护老人免受侵害。
来自国有企业的任亚光代表则讲起企业涉足养老行业的艰难,“土地方面,证照办不下来,工业用地的低容积率要重新规划,最后折腾半天没有搞成。”杜德印听罢说,“你说的问题是存在的,同时也需要警惕以养老名义去搞变相房地产的行为。”
杜德印随后回顾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制定过程,并称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是法律制定和推进改革相结合。“要大胆实践创新,不是对着法条一条条地死抠,这个《条例》需要在实践中总结探索,探索立法和改革如何衔接。”他重申居家养老是将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参与有机结合。“过去我们一提养老,就觉得是福利政策,采用行政供给的方式。如果这样走,是很难持续,很难真正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杜德印列出一串数据:街道养老照料中心远郊床位空置率60%,城六区也有57%的空置率,“这个数据很高,让我很吃惊。”他说,“现在《条例》在这基础上提出了新办法,政府来提供公共房子和土地,专业公司运营,个人及家庭再出一部分钱,解决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投入大、成本高、经营困难的问题,最终受益的是咱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