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接受记者采访。京华时报记者潘之望摄
1月2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就司法改革和公益诉讼改革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专访。谈到司法改革,甄贞表示目前北京检察机关已经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将在今年推进司法改革。在谈到备受关注的公益诉讼时,甄贞副检察长表示,目前北京市检察系统暂时还没有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难推进是因为线索难收集,希望社会能够多向检方提供相关的线索。
检方正在收集公益诉讼线索
京华时报:今年两会,人大代表和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就是环境污染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话题,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有关公益诉讼改革?
甄贞: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北京等13个省市为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两年。
试点方案确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之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京华时报:现在公益诉讼案件有何进展?
甄贞: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于2015年8月20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确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以及上述检察院辖区内的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单位。
目前看,北京市检察系统暂时还没有公益诉讼的案件,检察机关也在大量收集线索。
公益诉讼难点是找准被告
京华时报:公益诉讼试点一年来为何案难诉?
甄贞:首先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三部重要的诉讼法中,均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起诉方。我们此前也在呼吁有法可依,尽快完善相关立法。近期,最高检出台了一系列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性的配套措施,对于提起公益诉讼起到了制度上的规范。
京华时报:您刚才提到北京检察机关在收集线索,现在有什么进展吗?
甄贞:目前已经收集到了十几条相关线索。虽然线索很少,但是每一条线索都是科学谨慎地收集,并运用科学的方法调查取证。
原因在于提起公益诉讼,找到被告方就是一个难点。公益诉讼中,找到具体的负责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大量的调查取证、收集线索。因为对于公益诉讼来说,大部分都是环境污染和危害食药安全的案件。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不能随意提起,要找准被告方,必须经过科学的分析和论证,这样一来,涉及到专业的科学领域。
举一个例子,大家都关注到河流的污染是由于工厂排污导致的,具体有哪些企业,你是能够找得到的,但是这么多的企业哪些企业向河流排污,排污的成分是什么,就仍然需要科学的调查甚至检测,这不是单单法律层面的事情,它是需要技术力量和专业力量支撑的。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必须要在每一个细节上、证据上做扎实,确保“诉得准”。因此也想在这里向社会呼吁,希望社会能够多向检方提供相关线索。
将适时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京华时报:对于下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检察机关有何重要举措?
甄贞:按照中央、市委、高检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部署,结合北京市检察工作实际,市院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检察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就北京市检察机关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市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提出试点改革意见。围绕北京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1+2+N”的文件起草要求,市院注重谋划长远,重视构建一套相对完整的改革制度,将制度建设作为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已修改、完善或制定各类推进改革的市级规范性文件近30项。
2015年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同意于2016年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适时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京华时报:能否举例说明具体的改革措施?
甄贞:比如人民监督员列入检察制度改革,北京市检察机关是首批试点省级院,按照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从检察机关选任改为北京市司法局向社会选任,主要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也就是大家知道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监督的内容包括不起诉、撤案、当事人不服逮捕等十一种情形,为保证监督效力,对于检察机关处理结果与人民监督员意见不一致的,还设置了专门的复议程序。2015年底,北京市司法局经与人大、政协、统战部及行业组织协助,向社会公开选任了新一届120名人民监督员,目前这些人民监督员已经开始履行监督职能。
再比如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目前已在四个单位进行了一年的试点,共对符合条件的79人进行公开审查,审查后不批准逮捕或建议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的47人,占总人数的59.5%。
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