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敬大力:公共利益受侵将提公益诉讼

2016-01-27 08:11 北京青年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公共利益受侵将提公益诉讼

敬大力向代表介绍检察院工作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

1月26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敬大力作工作报告后,来到平谷区代表团接受审议。在审议中,敬大力代理检察长表示,检察院将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包括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监督,对重要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院要对重点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平谷区人大代表团几位代表在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都提到了检察院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敬大力表示,四中全会对于检察院工作有很重大的拓展,主要是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过去的监督集中于诉讼领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现在要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监督,并对重点案件提出公益诉讼。

2015年7月,北京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两年。试点方案确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当检察机关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乱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等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履行督促程序,经诉前程序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希望公益诉讼获得支持

敬大力介绍,中央对于公益诉讼采取试点的办法逐步推进,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范围的行政机关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敬大力说,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要进行摸索。此外,还需要各方的配合,尤其是在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如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敬大力介绍,“北京目前还没有提起一起公益诉讼。”他表示今年将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

检察院将加强两法衔接

敬大力介绍,传统的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存在的,比如查办渎职犯罪。此外,还要加强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行政机关应该以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的,检察院将监督对应该移送但是没有移送的,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的案件。

据悉,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活动的工作目标是要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该类案件,查办一批该类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

文/本报记者 杨琳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杨琳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