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务公开"征民意:遇重大突发24小时内"发声"

2016-04-21 15:18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遇重大突发 24小时内“发声”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本市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拟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此外,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可进行问责。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就《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民意。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到2018年,政务公开将在公开、解读、回应各环节实现新突破,逐步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针对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同时,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还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作出明确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网络舆情方面,意见提出应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强情况通报和问责。

此外,意见拟规定,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在各政府网站应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同时, 特别提出像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