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居民水价新旧过渡期分段计费

2016-04-27 02:37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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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非居民水价新旧过渡期分段计费

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业和行政事业的本市非居民水价自5月1日起上调。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昨天详细解释了新旧水价过渡期的分段计费方法。

此次非居民水价上调按北京行政区域划分,首次实施区域化差别收费。城六区即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的非居民水价由原来每吨8.15元调整为每吨9.5元;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非居民水价由原来每吨8.15元调整为每吨9元。

市自来水集团解释,对于使用机械式水表的非居民用户,2016年5月1日以后第一次查表出账时,以调价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水天数,按新旧水价分段计费。对于使用卡式水表的非居民用户,以2016年5月1日0时为划分点,划分点之前售水执行旧价,划分点之后售水执行新价。

以城区非居民用户为例,用户编号050507425,地址北苑路*号院,用水分类为批零贸易,用户水表位于朝阳区。2016年4月14日抄表示数670,5月14日抄表示数810,本期用水量810-670=140吨,本期用水天数30天,日均用水量为140÷30=4.6667吨。根据调价日前后用水天数分段计费,其中4月14日至5月1日用水量4.6667×17=80吨,5月1日至5月14日用水量140-80=60吨。据此计算,本期调价前水费为8.15×80=652元,调价后水费为9.5×60=570元。以上合计,本期水费共1222元。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