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拟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2016-05-27 01:18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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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学校拟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居民没有地方锻炼,家门口的学校操场却大门紧锁,出于安全、成本等考虑,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积极性不高。这一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5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孙世超在报告中指出,在中心城区健身设施缺失的情况下,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是必要的,政府应完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和经费补贴制度,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关键词:经费支持

建议为学校办责任险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介绍说,此次修订草案中,对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这个社会热点做出回应,基层政府应当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向周边居民有组织、有序开放。区政府应当为开放设施的学校提供相应保障。为解决学校管理成本、安全责任等问题,区政府应当为开放设施的学校办理责任保险,提供经费支持和必要的帮助,以及通过完善对学校责任人考核机制,引导学校开放体育设施。

关键词:开放时段

全面开放不少于330天

修订草案中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实行低收费政策,并在一定时段免费向社会提供服务。全面开放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10小时。公共体育设施主体部分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50小时。应该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开放或者给予优惠。

关键词:在校学生

中小学寒暑假免费开放

修订草案中还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向本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现在学校普遍存在简化运动项目、降低运动强度和难度的现象。本市青少年的肥胖率、近视率仍居高不下。修订草案应当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政府基本职责和教育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关键词:绿地公园

方便居民进行晨练晚练

另外,草案修改稿中规定,已建成小区体育设施不足的问题,授权区政府采取改造废弃设施、开放利用防空工程、购买或租赁场地设施、购买商业体育设施服务等措施解决。

市民在天桥下,马路边,跳场广场舞,做个健身操。这种状况有望得到改变。按照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也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并为晨晚练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开放学校体育设施

三大难点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指出,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但如何实现开放还存在障碍。

1人员成本方面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需要教师和行政人员额外付出劳动,但根据目前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却无法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2管理成本方面

教育经费无法弥补设施折旧、损耗。学校开放体育设施获得的补贴和奖金不足以弥补管理成本,也无法通过经营性收费来弥补这部分成本。

3安全责任方面

根据目前对学校的管理考评,校园内发生意外事件、治安甚至刑事案件,学校负责人需要承担绝对的行政责任,客观上降低了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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