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首都慈善奖”7日起接受申报

2016-06-07 15:5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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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首都慈善奖”评选启动,从即日起至6月15日接受个人、组织或企业申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介绍,“首都慈善奖”的设立、组织和表彰工作由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负责。凡2014年至2015年度热心参与和支持本市公益慈善事业,在赈灾扶贫、扶老救孤、助残助医、兴教助学、志愿服务以及文化艺术、科技环保、法律援助、慈善教育与宣传等公益慈善领域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个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及企业均可参与。评选共设置4类奖项:爱心人士楷模奖、爱心企业捐赠奖、慈善组织贡献奖、慈善项目示范奖。每个奖项不少于5个,以精神奖励为主。

“首都慈善奖”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申报,各区民政局按照属地原则接受推荐或自荐材料,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到“首都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或自荐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提交奖项申报表格及能够证明其贡献的相关材料。即日起至6月15日接受申报,6月16日至6月30日评委会将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选名单征求工商、税务、公安、社团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经过网络公示及评选、评委会会议等环节,8月底公布最终结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5日将成为第一个“中华慈善日”。除了评选“首都慈善奖”,本市还将开展“慈善法”宣传图片巡展、公益广告大赛、“慈善北京周”等活动。(记者叶晓彦)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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