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政协召开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协商会 区政协主席陈秋生出席

2016-08-03 11:04 昌平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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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昌平区政协召开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协商会

8月2日上午,昌平区政协“实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协商会召开。区政协主席陈秋生,副区长刘长永,区政协副主席李永生、靳增立、洪起国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昌平区实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及全区宗教工作情况。2002年7月,北京市颁发了《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7月,北京市又对《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部分修正。《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施行以来,我区宗教工作以贯彻党的基本方针和《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教职人员教育培养、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全区合法场所的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宗教领域总体平稳可控。

会上,部分政协委员作了发言,就深入实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民宗办、文化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了表态发言。

副区长刘长永表示,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并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对于短期不能落实的,区政府也会持续跟进,尽全力办理;希望政协委员们持续关注昌平区的发展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区政协主席陈秋生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上强调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陈秋生要求全区各相关部门和政协委员要深入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希望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团结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陈秋生强调,宗教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委员要继续关心宗教事业的发展,积极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继续为解决宗教问题建言献策。希望政协委员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继续为我区宗教事业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积极为宗教事业的发展办好事、办实事,为昌平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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