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网点严格区分理财产品 卖理财须全程录音录像

2016-08-31 16:3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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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银监局发实施意见 要求银行网点设立理财销售专区 严格区分自有和代销理财产品 此外——银行卖理财 须全程录音录像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蒲长廷)记者从北京银监局了解到,即日起,全市银行营业网点须设立理财销售专区,并提示投资风险。此外,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近日,北京银监局发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北京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辖区内的银行营业网点设立理财销售专区,提示投资风险,并将所有金融产品信息收录于网站,供消费者查询。《意见》还明确,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要严格区分,销售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根据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辖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辖区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辖区内各外资银行、各信托公司、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村镇银行、卡中心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应按照发布的意见实施,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今天(31日)上午,记者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获悉,目前各银行已经开始安装“双录”设备,部分银行的支行和社区支行已经投入使用。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为例,其营业网点的录音器设在柜台柜员个人资料牌后,为四方形的盒子,直接与监控器相连接。

此外,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等也表示,已接银监局通知,将完善“双录”设备的使用。

根据银监会要求,今年年底前,银行业要全面实现理财专区产品销售“双录”。北京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年6月末,北京地区银行营业网点已基本实现了专区产品销售“双录”。

其他看点 自有和代销产品 银行须严格区分

北京银监局明确要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产品信息披露,规范产品推介行为,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或掩饰产品风险。此外,对于理财产品销售过程的录制,以及录音录像资料保存和调阅等环节,也应将加以规范,防止信息泄露。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托本机构网站建立产品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及时对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风险信息变动情况进行提示,并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供消费者查询和选择。

据了解,此前并没有明文规定银行在理财宣传单上标明“自有”和“代销”产品,但规定理财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须将这一信息告诉投资者。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网点开辟专门区域,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专区应有明显标识,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提醒消费者:“您所购买的产品可通过我行网站产品名录进行查询。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责任编辑:张佳文(QN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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