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团伙骑电动车“碰瓷” 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审

2016-09-02 07:35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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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3人团伙骑电动车“碰瓷”

1993年出生的崔某提议骑电动自行车“碰瓷”讹钱,他和另外两人月内“碰瓷”四起,讹了2800元。9月1日上午,23岁的崔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通州法院受审。

根据检方指控,今年2月28日晚上9时许,贺某(另案处理)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到通州马驹桥镇邮局附近时,故意撞向吕先生驾驶的白色福特汽车。贺某打电话叫来崔某,二人以被撞为由向吕先生索要钱财,吕先生给了两人600元。

这次“碰瓷”讹到钱后,崔某和贺某以及另一名同伙韩某(另案处理),又连续以同样方式作案3起。

3月27日凌晨零时许,3人在马驹桥镇西后街村,以同样方式向段某某索要赔偿。后因交警到达现场,段某某没有给钱。崔某等人的行为引起怀疑,通州交通支队民警认定其有“碰瓷”嫌疑。此后,崔某被马驹桥派出所民警抓获。

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崔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1年4个月。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郑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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