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乡并轨

2016-09-29 06:2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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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乡并轨

本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乡并轨。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救助的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市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覆盖,精准识别,因人施策,确保实现低保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为91626户、160112人。不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救助工作中救助形式单一、管理形式粗放、制度联动协同不够和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逐渐显现。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和供暖等方面为困难人群提供精准救助,其中包括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实现供养标准城乡并轨;确保贫困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困难家庭进行冬季采暖救助等。

以教育救助为例,将对困难家庭幼儿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减免保育费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寄宿费并给予伙食补助和助学补助;开展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对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给予入学救助;开辟高等教育入学“绿色通道”,为困难家庭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缓解经济压力。

此外,为让精准救助落到实处,全市将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整合民政、农委、教育、住房建设、卫生计生、人力社保、残联、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的困难群众信息,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建立精准救助信息分析平台,通过数据比对掌握困难群众救助预警。

据介绍,凡是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均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提出救助申请。街道(乡镇)和区民政部门分别按照100%和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并通过跨部门的信息核查机制对申请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申请人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实行困难家庭救助情况居住地长期公示和网上信息公开,规范救助行为,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实施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严格核查管理,杜绝优亲厚友。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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