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 东直门街道副书记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6-10-10 09:0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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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讯 10月10日,北京纪检监察网显示,东城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东直门街道工委副书记、组织人事部部长对抗组织审查,被党内严重警告。

违反政治纪律 对抗组织审查

东直门街道工委副书记束庆明、组织人事部部长江鹄冲

二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支付宴请费用。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束庆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鹄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接受他人宴请 为亲友谋利益

北新桥派出所原所长 黄博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北新桥派出所原所长、副调研员黄博违反廉洁纪律,接受他人宴请为亲友谋取利益。经东城区公安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贴

和平里街道执法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寇文军

东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和平里街道执法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寇文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经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寇文军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贴 公款旅游

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宗范,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孙志家,副总经理刘建刚

三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宗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志家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建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李红英(QN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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