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

2016-11-08 14:56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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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本市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

北京市从即日起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调整之后,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为每人每月3543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为每人每月2835元;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为每人每月2126元。记者叶晓彦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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