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因受贿罪获刑4年

2016-11-09 14:48 北京晚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环保部原副部长 张力军获刑4年

记者9日上午了解到,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因受贿罪被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扣押在案的242.99万元赃款上缴国库。

张力军生于1952年7月20日,曾任环保部副部长, 2015年12月3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检方指控他共涉及9笔受贿事实,共计约243万元。据起诉书显示,他利用曾担任的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污染控制司司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环保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9个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

判决书显示,张力军在中纪委对其实施“两规”后,交代了全部受贿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辩护人对其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

辩护人曾提出,张力军的工作业绩突出,但法院认为,工作业绩表现并不是法定或酌定的刑罚裁定因素。

法院认为,张力军受贿罪名成立,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但可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安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