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伟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李华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耿新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守良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16-11-26 07:31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伟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李华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耿新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守良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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