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又多了一层保障,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同时,也明确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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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08:36 千龙网
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又多了一层保障,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同时,也明确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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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时政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