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任何项目都是吴某出钱,我出资源,我俩是好哥们,非常非常好的哥们。”在法庭上,冯某多次强调说。
今日上午,冯某坐在了一中院被告人席上,检方指控,冯某谎称要收购公司,在吴某拿出2000万元后,冯某并没有用来收购公司,而是用这笔钱来还自己的债务。检方指控冯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法庭上,冯某否则自己诈骗,称自己无罪。
检方指控诈骗“好哥们”两千万
上午10点10分,冯某被带进法庭。49岁的冯某案发前系新华汇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6年4月12日被海淀分局刑事拘留,5月18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2013年12月31日冯某虚构其已将赤峰坤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份及资产抵押借款,若被害人吴某替自己偿还债务,即可获取该公司40%股权等事实,与吴某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骗取吴某2000万元后冯某将所骗钱款大多用于归还债务、取现及消费等。
作案后,冯某于2016年4月12日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不认罪 称钱怎么花是自己的事
“不属实。”冯某不认罪,他戴上眼镜,拿着起诉书仔细看了看再次说。
“我从来没跟吴某借过钱。”冯某称,当初为了自己成立公司时从吴某手里拿的钱并不是自己向吴某借款,而是吴某的投资款。
在庭审中,冯某一再强调,自己用的每一笔钱都是经过吴某同意的,其中自己还从2000万元中曾拿出400万元替吴某还给别的公司。
随后公诉人拿出冯某银行记录,一笔笔核对钱的去向,冯某大多说记不清了。
而公诉人问,“这2000万元是吴某的钱,你为何自己用?”冯某大声地冲公诉人喊,“这个不是你应该问的,你就问买公司的事,怎么花是我的问题”。
随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显示,发现被骗后,吴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冯某被抓。
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