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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盘点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解读

2017-12-08 03:45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解读

【编者按】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出台《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等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140号)》《关于调整基础教育学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财〔2017〕18号)》,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政策进一步完善,促进了北京市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义务教育阶段

北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三免两补”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  对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国家规定课程和全市统一的地方课程教科书(含为一年级新生配备新华字典)由市级财政统筹中央资金全额承担,区级地方课程等其他课程由区级财政承担。

3.免除借读费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

4.生活补助  对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十个远郊区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按照小学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免收住宿费。

5.助学补助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生及户籍在山区的学生,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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