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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监局:2018年春节禁止销售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爆竹

2018-01-19 03:00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吐珠类与组合烟花爆竹禁售

北京市安监局1月18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春节,不仅北京市五环路以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而且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禁止销售。

北京市安监局目前已经启动了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点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并明确了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搭建销售棚、配送、销售、回收、总结等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其中,配送开始时间为农历腊月十五;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初五。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往年的突出问题,2018年将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管理采取5项新措施。一是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明确本市五环路内、16类禁放区和各区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及周边30米范围坚决不予许可批发和零售点。二是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要求,提出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坚决不予许可批发和零售点。三是已设置长期零售点区要进一步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个长期零售点,限放区域内不设置长期零售点。四是销售棚长度超过10米或储存量超过300箱的,应在销售棚两端分别设置安全出口。五是按照市政府171次常务会议,以及市烟花办专题会议精神,明确批发单位和零售点禁止采购、销售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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