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向大会作报告。图为大会现场(图片来源:tuku.qianlong.com)。千龙网记者 李贺摄
千龙网北京1月28日讯(记者 秦胜南)“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28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向大会作报告,其中介绍了北京五年来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所做的重要工作。
报告指出,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北京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符合规律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制定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等各类人员权责清单,改革后,99%以上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院庭长不再审批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而是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7年,院庭长结案227179件,同比上升63.7%,占结案总量的29.3%。严格落实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增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314名,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保证法官集中精力坐堂问案、拍板定案。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针对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审判权运行情况,健全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机制。规范院庭长管理监督。开展办案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管理系统。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对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及时予以追究。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在2016年分两批遴选入额法官的基础上,2017年建立常态化的法官迷选机制,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2628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3.9%,法官入额都由市法官遴选委员会把关,法官素质得到提升。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85名法官因离开审判岗位或审判质效未达标退出员额。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实现全市三级法院财物市级统管。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法官职业尊严。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形成综合集成效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试点开展后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比例从40%左右提高到90%以上,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审结认罪认罚案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4%。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达95.7%。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陪审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2.8倍。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探索适应新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