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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住房救助

2018-04-25 13:44 千龙网

原标题:《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7月施行 低收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此外若符合标准——

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救助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记者 李洁)4月24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其中,符合本市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住房救助。

增加采暖和教育救助

《办法》贯彻了“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原则,构建了日常救助体系、临时救助体系和标准制定体系。与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比,此次《办法》在救助事项方面,增加了采暖救助以及教育救助的部分事项。

其中,日常救助体系主要针对因收入低、专项支出高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体,解决其日常基本生活问题。日常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主体,主要解决收入低问题,并以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和采暖救助5类专项救助制度为补充。

临时救助体系主要针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体,保障其在特殊情形下的基本生活问题。临时救助体系包括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两项内容。

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救助

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基础上,《办法》增加了低收入家庭和符合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的其他家庭。其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依法申请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符合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的其他家庭,可以依法申请住房救助。

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解决了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即“夹心层”群体的救助问题。

此次《办法》明确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供养资金由区政府统筹支出。同时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提高了标准制定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办法》还规定,将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失信行为包括: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申请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好转,不按规定如实申报,继续享受社会救助的;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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