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蔚) 今天(5日)上午,北京市四中院发布《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并发布10大典型案例,其中门头沟政府因强拆被判违法。
报告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总量虽有所增多,但总体比例仍然不高。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对较多,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有的负责人庭审参与程度不高,未能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
数据:
行政机关败诉比例小幅升
北京市四中院作为受理本市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的一审法院,2016年接收案件2893起,其中1530件进入审理程序,1363件案件因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被裁定不予立案。2017年接收案件1722件,同比下降40.5%,其中仅178件被裁定不予立案,同比下降86.9%。
北京四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数据表明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权、“信法不信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有力有效。
在行政案件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方面,因棚户区改造、房屋土地征收拆迁腾退等引发的城建类案件占比进一步上升,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占当年新收案件总数的8%、13%,2017年则达到27%,在各类案件中跃居第一。同期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则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占比从2015年的55%、2016年的28%,下降到2017年的9%。
同时,案件数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局面有所改观,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案件大幅减少。
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继续保持在100%。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机关败诉比例小幅上升,2017年北京四中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有76件,占全部实体判决案件的17.6%,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本年度有13个区政府出现败诉案件,在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直管公房管理类案件占比最大,达到28.9%,其余依次为行政复议、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强制、信息公开、土地管理、征收拆迁类案件。
应诉质量低 正职出庭少
白皮书指出,行政机关因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而败诉的案件仍占有较大比重。其中因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有46件,因未及时、全面、准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有14件,因未遵循法定程序的有9件,因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的有8件,因适应法律法规错误的有3件。
同时,有的行政机关预防争议和实质化解争议的意识不强,导致效果不理想。
此外,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行政应诉工作质量不高。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总量虽有所增多,但总体比例仍然不高,各区发展也不平衡。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对较多,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负责人庭审参与程度不高,未能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
在应诉工作方面,有的案件中仍然存在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内容过于简单、提交证据材料不全面、出庭应诉人员对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政策不熟悉、对诉讼中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积极、对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回复不及时等诸多情形。
建议:
强化证据意识 防止滥用职权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北京市四中院建议,各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活动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依循法律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循行政职权法定原则,避免超出法定权限的范围和幅度。
此外,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履责意识,不断提高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防止行政行为因滥用职权或明显不当而丧失合法性。
四中院建议各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在行政程序中实质性解决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应诉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链接
强拆研究所 门头沟政府被判违法
2006年8月,某研究所与北京市门头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购买了一处房屋,此后又取得了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2年5月28日、2012年8月15日,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分别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充决定,研究所的上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4年5月,研究所的房屋及机器设备被强制拆除。该研究所认为门头沟政府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最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门头沟政府实施了强拆行为,并判决确认其拆除研究所的房屋及室内机器设备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