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在2017年度预算执行中,北京市123家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25.71%和8.57%。昨天(7日),市审计局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并同时披露,11家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今年1月18日至4月23日,市审计局对123家市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度,这123家单位决算收入总计1148.4亿元。
与往年相比,今年,本市不仅首次对基层预算单位的单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还在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公告后附上了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列明具体问题情况,便于市民进行监督。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显示,在预算执行中,25家单位未合理编制其他收入预算,造成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8368.23万元;10家单位的收入、结余资金违反规定在往来科目核算,涉及资金3739.02万元;16家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事业基金补充单位收入,涉及资金2.76亿元;31家单位的61个项目当年全部未支出,也未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涉及预算资金5713.41万元;20家单位的29个内容相同的机构运行保障经费类项目连续两年支出率低于50%,涉及2017年度预算资金1678.68万元,其中9个项目在2016年支出率低于50%或预算全部调减的情况下,2017年仍按上年额度或更高额度申报项目预算并获得批复,个别项目2017年仍未支出。
此外,在决算草案编报中,88家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未将已执行政府采购的18.32亿元支出列入决算,未将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1.72亿元列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决算。
另一方面,11家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审计部门表示,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