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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周 互联网著作权纠纷案由居首位

2018-09-18 14:00 千龙网

来源标题:互联网著作权纠纷案由居首位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蔚)9月9日挂牌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线上、线下各项工作都紧锣密鼓开展了起来。有别于传统法院当事人大厅里的络绎不绝,北京互联网法院少有当事人前来。然而,这并不表示这家新成立的法院很冷清,因为它的线上电子诉讼平台很繁忙。

据记者了解,截至9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已挂牌成立一周,同步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电子诉讼平台也已经开始接收当事人从线上发来的立案申请。

数字

成立一周访问量破百万

互联网十强企业均有涉诉

据统计,截至9月16日12时,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电子诉讼平台总访问量已达129.6万次,平台注册用户累计1452人。其中自然人1395人(律师139人、非律师1256人),法人57家。

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网易、新浪、搜狐、美团、三六零、小米十家2018年中国互联网十强企业旗下的品牌或服务均有涉诉。此外还有今日头条、暴风、乐视、马蜂窝、人人车、多点、当当网、人民网、果麦文化、体娱文化传媒、快看世界、贝壳小额贷款、京汇小额贷款等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涉诉。

盘点

同意调解比例高

互联网著作权纠纷居首

截至9月16日12时,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上提交立案申请900件,其中撤回申请383件,已审核223件,待审核294件。在已收到的900件立案申请中,当事人选择同意调解案件比例为84.4%。

在900件申请立案的案件中,除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无当事人申请立案外,其余案由均有分布。其中,互联网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侵权纠纷申请立案最多,为296件,占比33%,其次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为254件,占比28%。

共性问题较集中

网上诉讼能力有待加强

从咨询时段看,当事人在非工作时段的咨询比例为21.88%,由此可见,全流程网上操作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当事人即使不到法院、在非工作时段,也可以通过线上操作参与诉讼,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

因为缺少了传统模式下法官在立案窗口的引导,线上立案模式下,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有待加强。

文/记者 周蔚

立案申请常见问题

●诉讼请求不明确:比如提出选择性的请求,“判令被告提供酒店住房或者赔偿损失××元”;再比如,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未明确具体金额,“判令被告假一赔三”

●起诉状不完整:起诉状落款处未签字或盖章

●选择案由错误或者不准确:比如“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诉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作者: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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